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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平拆除违法"大棚房" 将严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

区小汤山镇政府通告,明确农业设施用地标准。人民网 刘兰 摄

上图为蔬菜大棚,下图为已被强制的“大棚房” 。人民网 刘兰 摄

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  (刘兰) 蔬菜大棚本属基本农田范围,只能用来种菜种果,但却被开发商人为硬化地面、安装窗户,变成出租房出租了。日前,针对百善镇、小汤山镇农业设施项目蔬菜大棚违规改建乱象,昌平区重拳出击,对“大棚房”及园内管理用房、硬化路面等进行了全面强制拆除,拆除面积5300平方米,狠刹了违法建设歪风。

6月28日,中央电视台《焦点访谈》栏目以“蔬菜大棚‘种’房忙”为题曝光了北京郊区农业大棚中违规建房情况,其中涉及昌平区百善镇3处,34栋、小汤山镇1处、11栋。节目播出后,6月29日上午9:00,昌平区政府立即召开了现场会,对涉及到的项目拆除及同类项目管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6月29-30日,全区共组织执法人员420人次、投入大型机械18台次,对上述项目剩余的“大棚房”及园内管理用房、硬化路面等进行了全面强制拆除,拆除面积5300平方米。目前,4处项目已全部拆除完毕。

据了解,今年以来,昌平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。截至6月底,全区已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04处、43.1万平方米(3月28日以来,共拆除200处、28.1万平方米),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5处项目已拆除30处、8.4万平方米,另有2处、8万平方米已做好强拆准备,其余的也将于近期拆除完毕。

据悉,昌平区将持续深入地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,切实提高全区土地利用管理水平。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,坚持属地管理、部门联动,充分调动全区各级拆违控违力量,切实保持高压态势,坚决杜绝新增项目,加快拆除上账项目;二是健全拆违控违机制,以建立“四项机制”(巡查机制、 问责机制、督办机制、通报机制)为核心,着力克服“屡治屡犯”的痼疾;三是努力实现长效管理,坚持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,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系列政策措施,重点围绕建立共同责任机制,加快构建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协同、公众参与、上下联动”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新格局;四是积极谋划后续发展,深入研究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土地综合利用问题,积极发展适宜高端产业和项目,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利益,让群众得到实惠,最大限度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。

同时,因为购买违法建设本身要付出违法代价,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,昌平区拆迁办副主任张晓东提醒市民在购买房屋时,一定要了解房屋的产权性以及是否有合法的手续,切勿轻听轻信购买违法建设,以免承担法律责任,造成不应该有的损失。

相关规定:

农业设施项目日光温室(蔬菜大棚)的建设规格东西长不得超过50米、南北跨度不得超过8米,且一栋温室只允许设置一个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工作间。凡是超出上述建设标准的(擅自改建、扩建或增加生活设施)均属违法建设,应予拆除。